安防协会秘书长 靳秀凤
北京成功申办了2008奥运会之后,国外安防企业更加看好中国的安防市场,特别是今年以来霍尼韦尔、索尼、GE等国外著名大企业都采取措施加大了中国市场的开发力度,而中国安防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普遍规模很小,技术力量薄弱,随着中国市场开放程度不断加快,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国内一些安防专家也都表示了一些担心。如何全面、正确地看待目前中国安防行业的形势?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将采取哪些措施帮助国内安防企业尽快做强、做大?这都是业内人士非常关心的。最近,我们带着这些问题,在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采访了协会靳秀凤秘书长.
靳秀凤认为,如何正确地看待当前中国安防行业的形势以及行业协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帮助国内安防企业尽快做强、做大是行业中最为要害的问题,而行业协会承担这个重任有很大的难度.
首先是安防行业的特殊性。一是安防是与安全有关的技术经济行业,它既有工业行业色彩,又有服务行业色彩,与其他许多工业行业不同。日本有保安协会和安全工业协会,美国也如此,我国与他们也不同。二是行业的前提是为社会安全服务的,又是新兴行业,开始就由公安系统管理,不像其他工业行业以前由原经委或各部委管理,政府职能自然由原工业主管部门改组而成的协会替代,这些协会基础好,有经费和政策支持。国外安防、安保协会也有政府配套的政策支持,如对中小型安防企业的经济支持政策。公安部没有宏观调控职能,如果从理想化角度要求它,公安系统只能从安全角度管理,从质量控制上要求,这又与质量管理部门职能交叉,存在先天不足。如果说协会体现工业属性,这是从零开始的。协会工作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和压力.
就拿同属公安系统领导的消防与安防比较,安防也有差距。消防行业有工业属性,而且没有安防压力大。消防有两点优于安防。一是有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消防行业87年前后出台了对进口产品检验的通知,必须经过相关机构的检测才能销售。这给国内企业创造了较好的环境和空间。而安防行业2000年12号令只管到国内企业,国外安防产品走私进来可以畅通无阻。安防部门出台规章很困难。二是消防行业经过较长时间计划经济管理,基础较好,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而安防行业形成较晚,一开始就面对市场,基础差,面对的问题多.
靳秀凤认为,国外安防企业利用北京奥运进军中国,中国安防企业确实面临着生死存亡的挑战。但经过仔细地观察、思考,也有一些有利的地方,安防企业应客观、冷静面对,要研究对策,注意扬长避短。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好事,例如有利于企业强强联合,促进竞争力的提高.
安防进入市场经济比较早,有的企业已形成了一定的竞争能力。在市场经济中能生存下来就有自己坚强的内涵,有经验的积累,这是有利的方面。今后,中国安防企业有向三个方向发展的可能.
安防企业中小型的多,形成规模的很少,但已经有一些企业向品牌企业发展。如防盗安全门市场已初见品牌效果,尤其是消费市场得到了较为明显的改善,有利于促进企业形成规模,以形成多品种、综合性的发展。这类企业从安防行业而生,向多种经营方向发展,以建筑业为主要方向发展,如美心、盼盼等。视频监控的DVR产品情况也类似,发展很快,形成了几个较大的品牌,其他如天津亚安的视频监控、创维显的示器、深圳视得安的可视对讲等产品做得也很好。海湾公司是消防企业,进军安防也取得了很大进展。这些企业利用有利形势,立足于满足具有国内的特色使用要求,为企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不仅是创造国内品牌,还要成为国际品牌,如汽车防盗产品的企业广东铁将军,在国外就做得很好。去年安防企业家座谈会强烈呼吁政府工程带头采用民族企业的产品。协会、安防媒体可以做一些工作,想办法帮助他们发展、壮大.
还有一些企业,通过“傍大船”加快发展也是出路,可以傍国外大船,也可以傍国内大船,最好是强强联合。协会组织研讨、推动,是协会努力工作的一个方向。第三类,有的企业做累了、做乏了,可能转向或转型,甚至被淘汰。加入WTO之后,出现这3种趋势是必然的.
靳秀凤认为,关于安防的立法工作是安防行业十分关注的。对此,协会应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安防行业立法工作。安防立法工作已经有10余年的历史了,特别是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大环境很有利。部里要求依法行政,管理上要有法可依。但面临很多困难,如立法定位问题,是制定行业法规,还是解决政府规制的管理需要,尚无统一认识。目前,安防行业除广东已制定了地方法规外,其余仅有地方规章,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对地方许可制度将会产生很大的冲击。从个人经验看,安防立法仍会遇到与保安法的关系问题。如:日本有保安业法,其中包含了人防保安和技术保安的两大内容。中国还有自己的国情和特色。再如立法的范围也要研究,是否包括生产、营销、工程、中介几个方面?哪些方面由政府负责,哪些方面由其他机构操作?这些都要科学、严谨。还有安防的边界很难划清,相关问题突出,立法也更困难.
国家公安部对安防立法工作抓得很紧,工作方法也有很大改进,现在是多角度参与,广泛听取意见,重大问题都成立了研究小组,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参加,组织研讨会,研究的范围和深度都有很大提高。目前立法工作正在积极开展,我们都期盼着尽快有成果.
法规不仅要有原则规定,还要有配合的办法、若干规章和细则作为保障。首先要立法定位,建立主体框架,然后要解决好有利于执行操作的配套性规定,要学习西方国家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法律也是不断发展的,要看目前有条件解决到什么程度.
靳秀凤对安防立法很有信心,并认为:1、不立法就会出现真空,就不能依法管理;2、公安部领导十分重视安防立法工作;3、经过总结以往立法经验,可以更客观、科学地开展立法工作。另外,安防行业企业、专家积极参与、支持部有关部门做好立法工作,他们热情反映行业的意见,并从人力、财力上给与支持.
关于安防正式法规出台前,安防行业如何管理的问题,靳秀凤认为,《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安防管理遇到了过渡期间的一些困难。为了避免出现真空,过去的一些国家、政府规章和地方规章仍可视情沿用,有些法令、规章还是有效的。如:公安部12号令里,除防盗门、保险柜以外,还有8类产品的行政审批将保留;对与金融、邮政、文博3个行业领域的安防工程还是要从资质认证、方案论证、工程验收3个环节依法管理。仍保留着一些行政审批事项,这些规章仍在有效执行。公安部科技局正在与建设部有关部门抓紧协调解决法规未出台前安防行业管理的一些问题。各地方也正在积极与当地法制部门协调有关问题.